职业生涯规划方案(十)
作者:薪酬报告定制 | 发布时间:2025-07-16某某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1、目的
1.1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徐州久隆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各分公司)员工培训。
3、培训原则
3.1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2员工培训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目标的,须有益于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
3.3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以及业余为主的原则;
3.4公司员工培训(以下简称培训)管理实行“归口管理、配合实施”的原则,即人事部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统一制定公司总体培训制度和规范,并协调各部门完成培训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与改进;
3.5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管理人员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新员工综合培训、客户培训及其它培训的组织、跟踪、检查及效果评估,对公司各部门的培训进行考核,并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培训费用开支。
4、培训类型、内容分类、方式及操作形式
4.1培训类型
4.1.1系统性培训是指脱产2天或累积16学时以上的培训项目;
4.1.2外请培训是指需要邀请公司的教师或专业人士来公司进行授课的培训项目;
4.1.3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被派往公司外参加培训的项目;
4.1.4内部讲座是公司所做的专题报告授课且受训人数在10人以上的培训项目;
4.1.5客户培训是对客户进行的相关使用技术方面的培训;
4.1.6新员工培训是针对新员工举行的职前综合培训和岗位培训。
4.2培训内容
4.2.1系统知识传授
4.2.2业务知识讲座
4.3培训方式为:
4.3.1信息传播(讲课、函授、影像等);
4.3.2示范教育;
4.3.3模拟练习(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商业游戏等);
4.3.4上岗操作(学徒、上岗练习、在岗指导等)。
4.4培训操作形式为:
4.4.1公司举办的职前培训;
4.4.2在职培训;
4.4.3脱产培训;
4.4.4员工业余自学教育。
5、培训组织结构
5.1人事部培训中心履行公司员工培训的管理职能;
5.2各部门总经理、经理、主任是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安、营销公司下属部门(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上)负责人是本部门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3分公司或各部门设立培训协调员,由分公司或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在本部门指定并任命,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策划、组织,负责下属单位培训辅导,协助工作。同时对本单位的跨部门的共性培训进行策划,组织,实施与监督。
6、培训职责
6.1培训中心职责
6.1.1制定公司培训工作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
6.1.2制定公司培训制度和规范,指导、监督和服务集团公司各下属部门的培训工作;
6.1.3审核、协调、跟踪、考核集团公司下属各部门培训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6.1.4制定公司培训费用管理标准,并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培训经费;
6.1.5制定培训工作管理标准和规范流程,并负责推行、考核和改进;
6.1.6做好由培训中心具体实施的各类培训,并汇总其表格、数据、建立培训档案;
6.1.7每季度对全集团公司培训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集团公司领导提供培训有关信息及动态;
6.1.8对集团公司各种培训设施进行综合管理;
6.1.9代表集团公司与其它教育机构、专业协会、顾问公司建立联系,为公司各下属部门提供培训信息、推荐培训教师;
6.1.10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各项培训活动,保管所有培训资料和员工的培训教育档案。
6.2集团公司培训管理员(培训中心)职责:
6.2.1配合集团各部门做好各部门培训策划工作,同时协助组织实施的系统性、跨部门的共性培训等项目;
6.2.2配合并监督各部门组织、实施集团各部门的新员工“以师带徒”岗位培训;
6.2.3监督、考核、跟踪各部门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及实施培训项目。
6.3各部门培训协调员职责:
6.3.1负责申报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
6.3.2对培训计划的实施进行牵头,做好培训项目小结,并按公司标准进行费用预算;
6.3.3在培训中心配合下,负责本部门内主办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6.3.4营销公司负责销售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实施;建安公司负责本部门各专业技术培训的组织实施。
7、培训及培训管理
7.1公司培训教育规划:
7.1.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集团公司人事部拟订全公司培训教育规划。每一年制定一次计划;
7.1.2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再拟订部门培训教育计划。
7.2凡集团公司员工要求每年度总的参培学时见下表
类型 等级 | 脱产 | 业余 | 合计 |
高级管理人员 | 72 | 48 | 120 |
中层管理人员 | 42 | 78 | 120 |
其他人员 | 42 | 58 | 100 |
备注: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中每学分按3学时转换,但总计学时数不得超过所要求学时数的50%。
7.3公司中高级(包括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72小时,初级(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42小时,且按每3年1个知识更新周期,实行继续教育计划。
7.4公司定期、不定期地邀请公司内外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
7.5学历资格审定。
7.5.1员工参加各类学习班、职业学校、夜大、电大、函大、成人高校的学历资格,均由人事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未经认可的不予承认。
7.6 审批原则
7.6.1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和人事部批准后方可报名;
7.6.2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7.7公司每半年考核员工培训教育成绩,并纳入员工整体考核指标体系。
7.8在部分相对重要的培训项目中,对于员工培训教育成绩优异者,经公司主管领导批示后将予以一定奖励。
7.9在年度考核中业绩优异者,将享有优先到外部深造的机会。
7.10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合同,承诺在本公司服务一定期限(脱产培训时间不计算在内)。
7.10.1脱产培训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服务期1年;
7.10.2脱产培训1年以上,不足2年的,服务期2年;
7.10.3脱产培训2年以上,不足3年的,服务期3年;
7.10.4脱产培训3年以上,不足4年的,服务期4年;
7.10.5脱产培训4年以上,服务期5年。
多次培训的,分别计算后加总。
7.11凡经公司批准的上岗、在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成绩合格者,工资照发;不合格者,扣除岗位津贴和奖金。
7.12公司本着对口培训原则,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回来后,一般不得要求调换岗位;确因需要调岗者,贝公司岗位聘用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