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薪资系统的设计(九)
作者:薪酬报告定制 | 发布时间:2025-06-283.9.2.4 派遣人员的薪资
派遣人员的薪资规划,需要以总支出费用的观点设计。因为海外派遣人员,虽然薪资应该比较高,但仍然有行情可循。只有从总薪资的观点设计,才不会出现超出行情的薪资,破坏公司的薪资架构。如果层级较高的派遣人员,每月的派遣薪资觉得不够多时,一样可以应用年薪的观念补足差额,绝不是直接调高每月的薪资,而总薪资应包含在海外公司所领的薪资。才不会变成两头领,却没人知道该员实际领了多少钱。
所以,针对不同职等(或是职务)订定海外派遣时的薪资,对海外派遣人员的薪资作业,才能透明化,也可以减轻这类事情的负担。例如规定如下:
职等派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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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理以上150,000
七职等 120,000
六职等 110,000
五职等 85,000
四职等 75,000
叁职等 70,000
二职等 60,000
一职等 55,000
如果海外派遣人员大部分的薪资仍然在员任职公司支领,则比原薪资多出的部分,可纳入海外派遣津贴。例如,张叁原先每月薪资为36000元,该员被派至海外公司,依规定在台湾的总薪资为85000元,那麽该员的应保留其薪资架构,只增加(85000-36000)39000元的海外派遣津贴。如果薪资要分成多地方给付,例如台湾、香港、大陆各付一些,那只是支付的方式不同而已,其总薪资仍需要受到规范,这样对派遣人员的薪资就能完全纳入制度的掌控中。
另外,比较争议的一项是,派出的国别不同时,总薪资是否应该不同。关於这点,这并没有绝对的定论,但是可能比较多的公司倾向没有差异,我个人也认同这一点。因为一样出国在外工作,薪资应该与工作责任、压力有关,而不是依照国家别区分。至於因国家不同产生的相关差异,应该以海外派遣人员的福利制度来加以弥补。
至於该员的薪资费用是否另切会计科目,将该费用转至海外公司的人事费用,这是另一个管理层面的问题,这里不作深入的探讨。
3.9.5 眷属津贴
当公司答应员工携带眷属前往海外公司赴任时,员工对於眷属的起居生活等相关补助就产生需要了。因为除了极少数主动愿意移民国外的员工之外,其他人员大多数是因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因素,不得不前往,所以对员工眷属的照顾,当然是理所当然。
一般对眷属的津贴有生活津贴、住房津贴、交通津贴、教育津贴,这些津贴的规划,应尽量以人道立场来思考,毕竟员工离开自己最亲近的人事物,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为企业打拼,最终的利益也是贡献给公司,因此海外人员的薪资福利,在可能的范围内,意即总成本的考量下,给於较优渥的待遇。如果大家认为海外派遣人员的待遇真的那麽吸引人,也可藉此鼓励大家投入此一行列,对公司反而可增加轮调、储备的人员。
至於因为台湾干部成本较高的问题,就需要考虑如何当地化及掌握外派出人的绩效。为了降低公司外派人员的费用,公司应明确订出干部当地化的进度表,及如何加强海外公司的绩效管理,这两大主题,有机会再深入探讨。
3.10结语
说了这麽久的薪资系统设计,最终总是要变成公司的薪资管理规定,纳入公司的制度之中,才能真的应用。可是我们却常听到许多人在批评制度只会造成的僵化,变成有制度比没有制度还糟糕,甚至因而影响公司的战斗力,一下子设计制度的人好像是罪魁祸首一样。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制度对组织的运作,正面的作用与意义在哪里?
例如,资讯人员因流动率较高,如果不提高起薪,一定无法找到人才。但是,跟人事单位协调後,得到的答案是,「根据薪资规定,没办法。」如果资讯单位是弱势单位,则因为无法得到调高起薪的答案,一定会到处批评,薪资规定是烂规定,不知是哪个混蛋订出这个规定出来。说不定这样的抱怨,一下子就获得很多主管的认同,因为他们都是相同的受害者。
如果资讯单位是强势单位,其主管直接跑去向总经理要求,答应他的部门新人起薪要高一点,而总经理也答应,那麽人事单位可能开始抱怨,「某某人又在破坏制度了,反正办法(制度)是给没办法的人用的,有办法的人就不需要办法了。」
但是,真的没有制度时,公司真的陷入完全的人治管理时,又会发现,大家真的需要一个共同的游戏规则,以免将来浪费大家的时间。所以,并不是不需要制度,而是订定制度时,保留的弹性可能太小,另一方面制度本身就隐含着公司的管理精神与文化,这方面并没有教导给所有的员工,甚至很多主管自己都不清楚。在弹性小,对管理精神与文化又不了解的情况下,执行起来一定冲突不小。
以上的个案,人事单位应该确实去了解资讯单位的人为何留不住,如果真的是薪资偏低,人事应该主动提高,新进人员或是现有人员的特殊加给,因为这是可以弹性处理的。而不是用一句话,就把人家顶回去。
常见到订定制度的人,以为好像将别人的书度规章书面资料,拿来抄一抄就算完事,这样的心态当然无法成为一位出色的幕僚人员。一位出色的幕僚人员,在制定任何一项制度规章时,除了要与相关主管充分沟通之外,对於该制度与公司管理的精神与文化,如何融入,又兼顾到执行的细节与困难,都要能事先在心中有一定的程度的看法。因为,将来还需要针对该项制度持续进行教育训练。如果员工无法理解该项制度的精神与相关细节,将来怎麽可能认同呢? 内心说不定会纳闷,「这些幕僚(台语”无聊”)人员,真的是没事找事干,只会跟大家找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