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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率计算公式

作者:薪酬报告定制 | 发布时间:2025-06-17
出勤率计算公式出勤率计算公式缺勤率=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100%出勤率=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100%=1-缺勤率=1-(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100%)一、出勤率统计的人员范围1、 以报告期期末从业人员数为准,不在岗职工不需统计。2、 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人事档案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人员。不包括不在岗职工。3、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

出勤率计算公式

出勤率计算公式

缺勤率=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100%

出勤率=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100%

1-缺勤率

1-(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100%

一、出勤率统计的人员范围

1  以报告期期末从业人员数为准,不在岗职工不需统计。

2  从业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人事档案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人员。不包括不在岗职工。

3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4  不在岗职工

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本单位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停薪留职人员。不包括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人事劳动关系指单位对职工有以下承诺之一的:一是负担其养老等各项保险;二是可以参与原单位的住房分配或回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如企业的下岗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分流的无岗位仍在册人员、国家机关分流的将来待分配的学习人员、到校办企业工作的教职工、到开发区工作的人员、在单位劳服、三产工作的人员、被劳务输出的人员、长期病休人员等。

因公出国工作或派出劳务人员,如原单位仍发放工资的应在此项中统计其人数,并在相应项目中统计其生活费;如原单位不再发放工资的人员,只统计其人数,境外单位发放的工资不统计。

二、出勤报表

1  按月生成《出勤统计报表》。(详见附件一)

2  已经使用ERP出勤系统的可以从系统中导出此表。

3  未使用ERP出勤系统的,参照此表生成适用本公司的表格,作为薪资计算及出勤指标计算的依据。

 

三、出勤天数

1  应出勤天数

方案一:不同班制,按统一的应出勤天数计算。

应出勤天数=月历天数-周六、日天数-法定假天数

方案二:按不同班制,分别计算应出勤天数。

应出勤天数=常日班人数×常日班应出勤天数+四班三倒人数×四班三倒应出勤天数+  +两班两倒人数×两班两倒应出勤天数

说明:各班制应出勤天数=月历天数-各班制应倒休天数

建议:因出勤首先计算缺勤率,再计算出勤率。可以忽略各班制的情况。

2  缺勤天数

缺勤天数=事假天数+病假天数+婚假天数+产假天数+丧假天数+探亲假天数+年休假天数+工伤假天数+旷工天数

3  实际出勤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缺勤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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