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选举是我国选举制度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指在确定的候选人名额范围内,选民可以直接选举部分候选人,而另一部分候选人则由有关方面推荐产生。差额选举旨在兼顾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原则,确保选举结果的合理性和代表性。那么,差额选举的候选人资格有哪些要求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政治素质要求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3. 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二、业务能力要求
1.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实践经验。
2. 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一定成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
3.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较强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
三、群众基础要求
1. 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 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
3. 具备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善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身体条件要求
1.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 能够承受工作压力,适应艰苦复杂的工作环境。
五、其他要求
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
3. 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应严格遵守选举纪律,不得有行贿、拉票等不正当行为。
总之,差额选举的候选人资格要求涵盖了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群众基础、身体条件等多个方面。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选举产生的干部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为推动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候选人应当严格遵守选举纪律,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让选民真正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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